2024年上海新能源汽车购买资质查询发表时间:2024-03-19 15:45来源: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为有效推进本市大气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办法》明确对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政策支持。 《实施办法》总体上延续了上一轮政策安排,对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免费专用牌照额度支持。具体有以下三处修订: 一是调整部分个人用户的申领要求。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由上一轮政策要求“申请之日前24个月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调整为“申请之日前3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 二是调整申请个人拥有车辆条件,由上一轮政策要求“个人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调整为申请人名下既“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登记的新能源汽车”,也“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还“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通俗地讲,就是要求个人名下“既无新能源车,也无燃油车(沪C号段车辆除外)”。 三是调整单位用户申领要求。对单位用户申领新能源汽车牌照,在上一轮政策要求“信用状况良好”基础上,增加“在本市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5人,或者单位自申请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要求。 消费者在哪里申请专用牌照额度? 为方便消费者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提高办事效率,本市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数据平台,统一受理消费者申请并开启后续信息查询等服务。申请人须提供必要的审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其他身份证照;机动车驾驶证;单位证照等)。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和厂商提交的车辆合格证明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前往本市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领取号牌。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